连云港裕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旧橡塑循环利用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公示
连云港裕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委托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《年处理10万吨废旧橡塑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,该报告书于2019年9月19日取得了连云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批复(连区开审环[2019]8号)。
项目取得批复后在项目建设中,企业发生股东变化、产品方案及生产设备调整、废气治理措施优化、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强化、平面布置图调整等发生变化。对照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(试行)》(环办环评函[2020]688号),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。
根据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》(苏环办【2021】122号),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、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的建设过程中,项目的性质、规模、地点、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变动,未列入重大变动清单的,界定为一般变动。建设项目涉及一般变动的,纳入排污许可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。
涉及一般变动的环境影响报告书、表项目,建设单位编制《建设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》,逐条分析变动内容环境影响,明确环境影响结论。因此,连云港裕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据《建设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编制要求》,编制了《连云港裕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旧橡塑循环利用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》。根据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》(苏环办[2021]122号),现对项目变动分析报告进行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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